史帝文律師樓執業律師張向榮律師助你了解電動自行車和輕便摩托車的法規
自2020年11月起,在紐約市可以合法騎乘電動自行車,而可以騎乘的地方和方式取決於
你擁有的電動自行車類型。電動自行車與輕便摩托車看起來很相似,因此請了解你的騎乘
車類型。
電動自行車分為三類:
- 分類一:配有踏板輔助的電動自行車,時速限制為每小時20英哩(20MPH),建議所有騎乘者配戴頭盔,但16-17歲就必須配戴;
- 分類二:配有可操作踏板,時速限制為每小時20英哩(20MPH),建議所有騎乘者配戴頭盔,但16-17歲就必須配戴;
- 分類三:配有可操作踏板,時速限制為每小時25英哩(25MPH),法例要求所有騎乘者必須配戴頭盔。
三類電動自行車只可以在限速不超過每小時30英哩(30MPH)的自行車道和街道騎乘。如果
沒有踏板或有車輛識別碼(VIN),則不屬於電動自行車,而屬於有使用限制的摩托車,亦
稱為輕便摩托車。
輕便摩托車亦分為三類:
A類:2-3輪,時速限制為每小時40英哩(40MPH),法例要求所有騎乘者配戴頭盔,可以在
車輛車道行駛;
B類:2-3輪,時速限制為每小時30英哩(30MPH),法例要求所有騎乘者配戴頭盔,可以在
右車道或路肩行駛,左轉除外;
C類:2-3輪,時速限制為每小時20英哩(20MPH),建議所有騎乘者配戴頭盔,可以在右車
道或路肩行駛,左轉除外。
三類輕便摩托車必須在車輛管理局(DMV)登記,駕駛者必須有駕駛執照。
另外還有電動滑板車,這類有把手和車底板或座椅的,可以由電力供電或人力運行的,你
可以在時速每小時30英哩(30MPH)以下的車道和街道行駛,但車速不能超過時速每小時15
英哩(15MPH)。
注意,無論是電動自行車、輕便摩托車或電動滑板車都必須注意安全及遵守交通規則,如
有發生事故,請立即與律師聯絡,諮詢專業的法律意見。
張向榮律師(Marcus Cheung)是史帝文律師樓執業律師,為受害者提供強而有力的法律支援
,以幫助受害者獲得公平的裁決及合理的賠償為其終生職責。作爲亞裔美國律師協會及紐
約州出庭辯護律師協會的成員,張向榮律師持續為社區民眾服務。 張律師辦公室位於曼
哈頓中城及法拉盛,精辦個人意外傷亡個案,精通廣東話、國語、英語和韓語。
史帝文律師樓持有紐約及新澤西洲執照,30多年的專業經驗,2015 – 2020年被評選為北
美頂尖律師,策略周詳,精辦交通意外、醫療事故、絆倒摔傷、燒傷燙傷、電梯意外、工
地事故等訴訟,成功為華人爭取高額賠償,專業及仔細分析每個個案,深受肯定。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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